为了使学院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晨读习惯,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规范化管理,提高学生的纪建性,展现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现制定晨读制度。
一、 各系和校企班级晨读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:10 ---8:30。
二、各系和校企班级晨读地点为各班教室和指定区域进行晨读或者“一日四点”,不得在其他场所。
三、各系和校企班级全班学生共同晨读或者一日四点, 对于晨读或者“一日四点”迟到、早退、旷读的现象,班主任做好考勤,记旷课1节处理。
四、各系和校企班级班级自行做好晨读或者“一日四点”考勤记录每月汇总一次,与班级考勒记录表一并交至系部,接受学院学生工作处进行检查。
五、各系和校企班级晨读内容由班主任自行确定,须阅读思想积极健康、传播正能量、弘扬优秀思想文化的篇目,班主任可用班费统一复印晨读文章。
六、各系和校企班级部自行设立晨读检查小组, 可由学生会自治委员会、教师、班主任定时检查并做好完整记录。
七、各系和校企班级班主任须加强晨读或者“一日四点”管理及时学握班级晨读情况,对晨读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纠正教育。
八、各系和校企班级应当组织学生会自治委员会进行检查和考勤工作,并保存好检查表格,以备学生工作处检查。
九、各系和校企班级本制度作为班级考评考核的-项重要内容,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所有。
学生工作科